江苏省人才市场、南京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合推出2008年度南京市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
为提高南京籍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增强岗位操作水平,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南京籍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江苏省人才市场将对符合条件的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实施见习实训计划。此实训计划主要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南京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特别制定,由政府出资,人才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工程。通过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形式,安排未就业的毕业生到企业具体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实战型”见习培训,让毕业生完成一定生产或工作任务,来提升他们的职业能力和工作技能,促进其尽快就业。实训单位在实训结束后也可根据需要选用毕业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范围、对象
1、实训对象:南京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实训单位:
(1)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在职员工中本科及以上员工人数占20%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占10%以上;
(3)能提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实训岗位。
二、办理程序
1、填写《见习实训单位申报表》;
2、制定实训计划,落实带教措施;
3、签订《用人单位参与南京市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协议书》
4、供需洽谈,双向选择;
5、签订《南京市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培训合同书》
三、报名
有意向的单位及毕业生报名请携带相关材料
1、毕业生
(1)身份证、户口簿;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登记证》;
(3)学历证书。
2、实训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简介;
(3)实训岗位职责及带教计划。
四、实训补贴
1、学生实训期间政府发给生活费和综合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相当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即每人每月425元。
2、政府支付实训单位实训指导费。按照实训学生人数每人每月100元,用于实训单位带教老师补贴。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13号江苏省人才市场就业指导部
电话: 025-83238893 马立
传真:025-83238807
网址:www.jsrc.com
为提高南京籍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增强岗位操作水平,增加实际工作经验,促进南京籍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江苏省人才市场将对符合条件的南京籍大中专毕业生实施见习实训计划。此实训计划主要针对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的南京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特别制定,由政府出资,人才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工程。通过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形式,安排未就业的毕业生到企业具体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实战型”见习培训,让毕业生完成一定生产或工作任务,来提升他们的职业能力和工作技能,促进其尽快就业。实训单位在实训结束后也可根据需要选用毕业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范围、对象
1、实训对象:南京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实训单位:
(1)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在职员工中本科及以上员工人数占20%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占10%以上;
(3)能提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实训岗位。
二、办理程序
1、填写《见习实训单位申报表》;
2、制定实训计划,落实带教措施;
3、签订《用人单位参与南京市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协议书》
4、供需洽谈,双向选择;
5、签订《南京市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培训合同书》
三、报名
有意向的单位及毕业生报名请携带相关材料
1、毕业生
(1)身份证、户口簿;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登记证》;
(3)学历证书。
2、实训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简介;
(3)实训岗位职责及带教计划。
四、实训补贴
1、学生实训期间政府发给生活费和综合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相当于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即每人每月425元。
2、政府支付实训单位实训指导费。按照实训学生人数每人每月100元,用于实训单位带教老师补贴。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13号江苏省人才市场就业指导部
电话: 025-83238893 马立
传真:025-83238807
网址:www.jsrc.com
